环保与安全生产

来源:宁津县 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8-03-30
 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,成立了环保工作专班,创新“1+7”巡查工作制度,治理“散乱污”点位1055个、业户7562家,改造燃煤锅炉269台,11家砖瓦窑厂全部拆除,推广清洁煤3.2万吨,完成“气代煤、电代煤”改造5042户,上级督察巡查反馈问题全部按时整改到位。2017年,全县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到216天,比2016年增加41天,重度污染天气显著减少。严格落实“河长制”,积极开展清河行动,全县水环境不断改善。实施绿色通道补建、“千百”林场等工程,造林1.8万亩。
  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,严格落实“一岗双责”安全生产责任制,突出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”,加强对重点行业、危险领域的经常性检查,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和技能培训,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,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。巩固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行动成果,组织开展好新一轮的“四评级一评价”,彻底关停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。进一步做好信访和“12345”市民热线办理工作,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,加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,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。深化平安宁津建设,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,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。

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